❖ 明治憲法(The Constitution of the Empire of Japan)簡介: 《大日本帝國憲法》是日本基於近代君主立憲而制定的首部憲法,公佈於1889年(明治22年)2月11日,並於1890年(明治23年)11月29日施行。很多情況下,該部憲法也被稱作「明治憲法」或「帝國憲法」。相對於現行日本國憲法,也被稱作「舊憲法」。明治憲法頒布後,接着,又相继制定了《皇室典范》、《议会法》、《贵族院令》、《众议院议员选举法》、《会计法》等,确立了天皇主权的君主立宪政体。在亞洲來說,日本明治憲法是一部繼土耳其奧斯曼帝國憲法後所制定的成文憲法。 直至1947年制定日本國憲法前(又被稱為“和平憲法”),沒有作過任何的修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