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載自<民生報 > 【記者葉嫦芬/報導】
因違反麻藥取締法被逮捕起訴的日本演員石田壹成,繼10月6日在大阪法院公開審判,承認非法持有麻藥之後,檢方在9日審判以500萬日幣交保,預定19日的第二次公開審判後判決結案。暫獲交保的石田壹成,乘坐事務所為他準備的車子離去,直接送他回家。石田壹成在車上只打了一通電話給事務所的社長,表示自己帶給公司很大的困惑,感到十分抱歉。
6日的公審會上,地院檢方陳述被告石田壹成,自97年起受朋友影響開始吸食大麻,98年持有大麻同伴被捕,當時石田壹成吸食頻率是1個月2~3回,其後也到荷蘭吸食,今年6月下旬他又以3萬元日幣向同伴購買3公克的大麻服用,直到8月20日被警方逮捕。當時坐於聽審席的石田壹成態度謹慎,回答法官問題時語氣充滿自省、反悔意味,由於是第一次被捕,加上有悔改意願,被告律師在公審後要求法官保釋,法官在9日裁定500萬日幣交保。
石田壹成被逮捕以來,不但對演藝事業影響甚鉅,連帶引起警方對演藝人員吸毒事件的重視,法院將在19日舉行的第二次公審,將傳事件的證人也就是石田壹成的媽媽出庭作證,而石田壹成的事務所表示將於第二次公審後,再和石田壹成詳談,決定未來的演藝之路。
【2001/10/11 民生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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